大概我也是孔子的敵人。孔夫子提倡正名,社會各階層人士要按其本身身份行事,不能有所僭越。我卻以名份為束縛,人為名而作出相應的份,為做而做,社會秩序是得以維持,卻違背了自己本意。
就算生存為戀愛的人,也不一定喜歡拍拖。不是要說到柏拉圖式戀愛般偉大,而是愛人不一定要有男/女朋友或者老公/老婆的關係。至少我是這樣認為。愛一個人而得著從他而來的名,無疑是幸福的;但若然為名而做的行為超越了目的本身,也就變成災難。因為我是你女朋友,所以我要忍你遲到,你丟三落四我就要幫你執手尾;作為男朋友,多累我也要送你回家,出外吃飯逛街一切費用都要由我全包。如果做的心甘,當然可喜;但若果只為責任,這也未免可悲。感覺就像是要勉強去做一些不情願的事,當然你可以說不,不過只會帶來更差的後果,也許把一切吞下去會是最好。那種難受,那種委屈,如果沒有經歷過,大概也可想像得到;如果曾經經歷過,現在想起來就會覺得多麼無謂。其實有所不滿絕對可以跟對方說出來,累了戶口沒錢了對方也一定明白,何苦執著於名份的束縛兩性的分工?而且人在這樣的關係下把太多非必然的事情TAKE FOR GRANTED,對伴侶的要求與不滿足感只會與日俱增。
所以我認為最崇高的戀愛最理想的關係,是情人,而不是男/女朋友或是夫妻。以愛連繫的兩個人,雖然無名,卻可以比一切有條文的關係更加親密。他們為對方做的任何事情都為了愛,為了犠牲,為了成全,從心出發,而不是責任,不是做給別人看。雖然達至這樣是需要熱熾的無盡的愛,但我們不應因沒信心而卻步。真正愛一個人,想跟他有愉快的關係,不如就從今天起,放下名份的束縛,轟轟烈烈的愛一趟。要知道,世上根本沒什麼理所當然。
9.2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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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接受沒有名份的戀愛
回覆刪除愛 也有很多種方式表達 名份只是其中一種而已
也許我就是擔不起一個名份的責任
算吧... 只係求開心姐 管它吧!!!
BY CHAN 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