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012

分手前作


我回去男友家執行李。


有些是爸爸的遺物, (那時考慮了多三, 最後還是不想媽媽家任何人碰爸爸的東西, 決定存放在他的家, 結果還是…...跟朋友說, 他跟太太二話不說, 就暫時存放在他家吧!會好好的替我保管! 我感動得好想哭。) 最重是生意用的護膚品, 兩個男人每人提一大袋, 青筋都現出來。再來就是我的個人物品。


我沒有打算帶走我所有的東西, 這次回來收拾, 是我作最壞打算的準備, 我不肯定要不要做到那步。我知道, 換轉是你們, 男朋友消失近兩個月, 消失前也冷淡, 早就怎樣怎樣。可這是我的愛情, 而我只能為我的愛情去努力去堅持。


我是個去一個地方, 通常會留下痕跡的人, 不管有心定冇意。跟他一起那麼多年, 留下的東西就一個字可以總結: 多。


第一時間收的, 就是身體乳香水那些。那是我的味道的一部份, 味覺跟身體的記憶一樣, 純粹而不易忘記。我不能忍受他抱著別的女人, 聞著我的味道, 那怕只有0.0000001秒會想起我, 0.0000001秒誤以為是我, 然後望著抱的女人, 把香味換個主人。那不是討厭兩個字就可以終結的。


接著收我的衣服, 睡衣全部收走, 剩下挑喜歡的, 留下兩三件作作樣子, 其餘的都給阿姨作回收用。前陣子跟好友的男友提議買睡衣給好友作聖誕禮物(其中一份啦!), 他不明所以(歪國仁), 我英文也沒好到能正確傳遞我所想的中文意思。睡衣是一件集合好溫馨好親密好舒服而又漠明其妙的有安全感的事呀。(, 那時我想到its makes me felt safe就覺得應該收皮啦, 你要買就買!唔買就唔買!) 睡衣在這裡跟香水很接近, 接近到能產生差不多的恨意。


我喜歡的包包, 鞋子全都帶走。我要是在街上看到她拿我的包包, 我不知道能不能壓下跑去掌摑她的衝動。這個原理也很簡單, 想像一下你是男人(你已經係就唔使啦!), 你的車俾你個前女友出面的男人拿左黎揸。(而你只係車有多, 所以他媽的打算架車擺住係佢到先姐。)


那些做生意用的護膚品要帶走。那時他的廣州表哥進來, 笑著說老婆要在我這買bb cream。我喜歡他們, 他的所有家人親戚朋友, 我最喜歡他們一家, 毫不掩飾的真誠的喜歡, 我總是很寵愛他們的小女兒。突然想到有可能永遠的跟他們切割關係, 覺得心痛的鼻酸了一下。


不能哭, 死都不能流下一滴眼淚。在我考慮情願流血都不要流淚之際, 那兩個男生提著兩大包護膚品叫苦連天, 大意都是女生就是多野, 不能讓女友霸佔主權之類毫無意義的掙扎。苦笑出來。我也不喜歡同居, 非常, 非常, 非常的不喜歡啊!


這時他媽媽進來, 笑著說這裡還有公仔那裡有什麼什麼。


「妳可以執走d野就好啦, 我地想裝修呢間房!


微笑。 我只能笑, 只能笑, 就算多勉強, 都要笑出來! 不曉得她知道了什麼, 腦海浮的, 都是他的女同事前幾天有意無意說的話。(, 不是來嗆聲, 算是有提醒的意味不要再想了, 就算真的有別人, 也不過再次印證了一件事而已。再說, 我真的霸佔了地方嘛, 是不是?


最後收走的, 是很多年前我們彼此的情信。他的跟我的, 我都帶走。十八歲跟他分手的時候, 我就把那些收在一起, 一起帶走。我是很自私, 他寫給我的信有時很無聊, 無聊到抄襲網上的情書當他自己的也有。(他本來就不是寫作的男生啊, 一點也不奇怪, 也不好笑而已) 可我寫得, 很用心。每一封都是。


當然, 那些情感都是向他的, 寄出去就是他的了, 我只是希望一直保留著那個時空的我們。它們留在我這裡, 那怕漂泊尚能留個全身, 他日後的女友老婆, 不見得一定有那個心胸留它們全屍。小女人的心胸我想你我都很明白, 不是嗎? 


, 不會是一個能夠輕易抹掉的人。


臨走, 那個表哥說要幫我把東西拿下樓, 我堅持不用了。他拉著門等, 沒有看著都知道他眼神裡的關注, 我深深吸一口氣, 在轉身下樓的一刻抬頭, 笑著跟他道再見。也不意外, 他等到我消失在樓梯, 才關上門。


確定他不會追上來拿東西, 我終於默默地流了兩滴眼淚。馬上擦乾, 好友的老婆看見我眼紅紅, 問我怎麼了, 我聲一軟, 她就說不要哭了, 不要在這裡哭!


真好強, 難怪我那麼喜歡妳, 我們那麼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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