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年青人都崇尚潮流,追捧偶像,甚至花大量時間精神,緊貼偶像每一個動向。又有潮人花費不菲,每季購入大量衫褲鞋襪袋,好些只穿一次,有些更因為「難襯」而只有收藏價值,總之實用價值與物品售價通常有極大落差。對喜歡的多加留意,付上時間金錢去支持,實是無可厚非,古今也有讀書人用吃飯的錢買書,收藏家傾家蕩產買塊石頭。問題是,這些年青人追捧的,是無實力低價值的時代產物,即是過氣就立即一文不值那種。有人批評這些盲目追逐為物質主義的邪惡產物,蠶食著年青人的心靈,摧毀下一代的福祉。
可是他們不知道,沉醉在這個「無貢獻」的氛圍中,到底有多幸福。雖然這個我也是剛領會到。
本人從小怪異,喜好的多與當下火紅火熱的事物有一定距離。舉個例子,從小時候開始我已經無法喜歡哈佬吉蒂,米老鼠與叮噹一類卡通,連帶討厭一切有關的產品與資訊。而我最愛的野獸卻極難在市面上找到,就算有,也是與其他可惡的迪記公仔一同出現,多悲哀。於是小孩的我就知道,既然無法說服自己接受那些大眾口味,不如躲在一角默默堅持自己所愛。後來發現想買的唱片,掛畫,精品,狠多都無法在香港的市場上尋得,先是失望,繼而埋怨自己的喜好為何就不能大路一點。知音難求,資訊亦少,就這樣孤獨。
最近與300萬香港人一樣,終極迷失在一片「義海」狂潮中。人生首次跟上大潮流,讓我深深感受到,那些喜歡米老鼠、小熊維尼、容祖兒、周秀娜的人有多幸福。這陣子就算足不出戶,隨意逛逛YAHOO新聞、微博就接觸到大量九姑娘劉醒的動向,任何時候打開電視電台幾乎都能看/聽到他倆的訪問。簡直快活過神仙。
於是我重新想一想,愛上林峰,是不是就能快樂一點?
結論是,我較寧願兩袖清風什麼都不愛。
忍不住要講句粗口~
回覆刪除X你老母丫
十個同意你最後的結論
要是要我愛上林峄 我寧願一世都無人愛我~
chan 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