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2010

《敬業與樂業》

註:我並無一竹篙打一船人之意,事實上並非每個「她們」也如是,有些更是非常值得尊敬。這裡說的「她們」只是個別例子,但這「個別」例子卻實存在一定的普遍性。

這是一個非常現實的故事。

有天家人A氣沖沖的回來,與其說是生氣,倒不如說是不服氣。事實上她情緒還是相當平穩。當然嘛,理性是我這家族的特色。手袋還沒有放下,她劈頭便說:「上廁所都要勞氣!」細問之下,事情是這樣的:

午後,家人A(下稱A)到公共廁所解決,因為吃飯時間已過,人流不多,廁所只有清潔呀嬸和她兩人。那時呀嬸正坐在一角休息,二人自顧自的,誰也沒多看誰一眼。當A走出廁格去洗手途中,呀嬸突然蠻牛般衝向A,用力往A的手臂打了三下(是會使身體左右搖擺的力度),接著就破口大罵:「你做乜掉紙巾落廁所,紙巾只可以掉入垃圾桶,會塞架!」態度是極端惡劣。A雖非好事之徒,卻不是懦弱之輩,當然以牙還牙,呀嬸眼見勢色不對最終收歛了一點。

我明白不把紙巾掉進馬桶是狠多家庭的習慣,但同樣也有狠多家庭沒有這樣的習慣,社會上亦無明文或不明文的規條禁止有關行為。那位清潔呀嬸並無在廁所貼上任何告示,亦沒有在家人A使用廁所前作提醒,她憑什麼動手動腳作出如此嚴厲的指責?

經驗之談,為數不少的清潔呀嬸的確有心理不平衡傾向。職業本無貴賤之分,我(相信家人A也一樣)從來沒因她們工作性質與社會地位去評價她們什麼,我(們)一直深信,每個人的工作與地位是社會(宿命論一點可以說是上天)分配的,社會上有上層的人,也必然有下層的人,每份工作一定要有人去做;如果做得出色,無論是什麼,一樣值得尊敬。不排除確實有一朝富貴而狗眼看人低的人,但我始終認為,那些清潔呀嬸覺得人生如此委屈悲慘,狠大程度上她們自己看不起自己所致的。於是她們把責任歸咎於「社會地位高一點的人」對他們的剝削,因此誰使用廁所就像得罪了她們,誰洗手就犯了死罪。就算你沒有犯罪,你都隨時被捉住,洗腦式的聽她們數算其他罪人的惡行。

想深一層,處理擠塞的馬桶、清理使用者洗手後留下的水漬、拾起掉不中垃圾桶的廢紙,不正是她們的職責嗎?當然,刻意而欠缺公德心的不衛生行為除外。如果有小孩在地上解決,女人把衛生用品隨處棄置,她們當然有權勸止;但洗手後必定要用抹手紙抹乾不能弄濕洗手盆四周,廁紙不能掉進馬桶一類的指責,如果態度偏向惡劣,我認為不合理。如此無理的責難,我會把之看成她們對自身不滿的轉嫁與投射。

其實可悲的不是命運,而是她們本身。她們從來沒有想過如何做好自己的工作,只會埋怨天埋怨地埋怨給她們工作的人們,因此她們往往難於進步,往更上層移動。事實上如果每個人都能使用廁所而不留下絲毫污垢,她們也就再沒有存在價值了。如果讓這種人負責較為「高」一點的工作,相信結果也一樣。這也難怪市面總有一些態度惡劣的SALES,如果客人只看不買便口黑面黑,人家還未走出店便在背後高聲說買不起就別來看之類的狠話。他們不明白,一旦進入店內客人,無論購物與否,推銷都是他們的職責。根本沒把自己工作好好完成,還去怪責別人,怎樣也不成道理。

本人也是一名小小推銷員,當然明白工作箇中的辛酸,也大概能理解低下階層仇富的情緒。在這個後工業發展的世代,工作已經變成A MEAN TO AN END,人們實在狠難從中得到滿足感。竹上春樹筆下「工作應是愛的行為」,又到底有多少人可以做到?我們已不像古人,工作不為興趣,為興趣的不賺錢。只是如果盲目工作,不滿情緒漸變成病態的埋怨,問題也就大了。總括來說,即使環境有多惡劣,也不要責怪別人給你太少,而應該反諸求己;先把自己那份做好,才去要求更多吧。而且做人應該時刻充滿鬥志,世上最可悲的人,是同情自己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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