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9.2009

《對你好之後》

對人一個好,為什麼需要理會後果呢?

狠多時候,我們會對朋友、情人特別的好;那是基於友愛與愛情,或是無法解釋的,就是純粹要對他好,想他快樂。但更多時候,我們會為這些善待別人的行為加上規範:早在初相識時就於心底暗地訂下約章,或底線。嗱,我送你回家只送到車站,請你吃東西不會超過三百元。再愛他也不能破戒。縱然想做更多,卻被心中那個聲音喝止:「這樣快就對他那麼好,何時到老?」

訂下底線,藉口大概如下:

一、怕寵壞情人
對他太好,使其嬌生慣養,以致日後恃寵而驕,造成禍患。可是如果真心愛他,寵壞他又何妨,見其快樂大概也是幸福的一種。

二、怕他見好不收,得寸進尺
期望付出與收入成正比,乃人之常情。如果對方要求漸多,難以滿足,不免令人沮喪。不過如果是真心愛他,又何必以陰謀論看他呢?假若那人真的得一想二,這時恐怕對他的觀感已經折扣大減,又何必勉強自己繼續對他好?

三、日後不想再對他好時有重大落差
同上。現在想做就去做,他朝不想就別再做,何須想得這樣遠。此非教子育兒,人與人之關係合則來不合則去,從來就是這樣灑脫。

四、有關程度的問題:怕日後無法對他更好,所以不要一下子去得那麼盡
請記住,當下才是實在。明天,我們或許會分手;明天,我們或者就勢成水火,老死不相往還。誰能保證我們一定有明天?為了未來的進步空間強行降低現在的好,不是狠荒謬嗎?

對一個人好不需理由,亦不應給自己太多珈鎖。從今天起,愛他就善待他吧,既然不是活在將來,理它什麼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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