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了間比較好的酒店,可以在酒店房間上網,洗手間很干淨,也很方便,很好。(當然,五星耶-.-)
很漂亮。也很安全。
有兩個大泳池,一個是恆溫的,一個是OUTDOOR。
可惜我沒有泳衣。
因為身體不舒服(第一夜真的是難以想像的凄涼)
第二天睡到一點四十分,在快要check out的前一刻,
才爬得起身。
原定計劃是今天下午去拜山的,因為又要CHECK OUT又要轉酒店應酬等,只好把拜山的事推遲到明天上午。
中間只有兩個小時空出,連食午餐。我去了九中的後街逛了起來。
反正有些東西必須要買,心情又不太好,
價錢這東西突然不是太在乎,
只要付得起,就好。
奇怪的是,心情不好的時候,看東西都比較會看到想送別人的。
而且不管是誰。
三少在送我到酒店的時候,
皺著眉問我送這樣貴的禮物給他,想要送回甚麼我呢…
我實在說不上話。
事實上我個人送不上那麼貴的東西給他,
給錢的是女皇,我只是提了一下,她第二天就給我幾千蚊去買。
(寫卡的時候叫女皇簽名,女皇居然說我代表送就好了。)
開心就好了,好嗎?
我真正想要的東西,
現在誰都給不了我。
同價位的東西我也沒有狠想要的,
如果你有看,送我電動打蛋器好了。
如果你覺得不太公平,那就送我(或媽媽)手提電話好了。
很多人覺得用錢去衡量一個人很膚淺,
甚至很侮辱。
但其實,
通常,
普通人只有對最親近關心的人,
才會花上大筆的錢(當然還可能包括時間心機)。
平民百姓的資源,很有限。
於是表達得也很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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